近日,浙江省第一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名单揭晓,开化名列其中,成为全市唯一一个上榜的县(市、区)。
“清新空气示范区”分为市、县两级,每年评选一次,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六个方面。
空气清新指数共分四级,分别为很清新、清新、一般、不清新。2018年,开化县清新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1天,其中很清新233天,占比64.5%。清新126天,占比34.9%。一般2天,占比0.6%。
开化县坚持源头控制,将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有机废气整治等作为重点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专项治理、重点督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投入3000余万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4套重点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6座空气自动站和4个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站,实现了污染源监测监控的全覆盖以及“县城-乡镇-农村-景区”四级大气环境监控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