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引领 制度约束 立法规范!创文,让文明成为衢州新风尚

时间:2019-11-19 11:36:07 | 来源:中国网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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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早上七点许,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广场路上,来自辖区内各家单位、企业的志愿者们已经开始忙碌了,有的在捡垃圾,有的在劝导违停,有的在帮助路人指路,点点“红色”形成了一道最美的风景线……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追求;文明,丰润着一座城市的底蕴,彰显着它的精神高度。

如今的衢城,处处吹拂着“文明”之风:斑马线前车辆礼让,行人鞠躬表谢意;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红马甲”,一个微笑温暖心头;信安湖光影秀博人眼球,水亭街熙熙攘攘尽显风尚。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每一名衢州人的共同心愿和追求。奋进路上,文明的接力棒在你我手中传递。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随着“南孔圣地·衢州有礼”的城市品牌不断发酵,一支由35万余人汇聚而成的小锦鲤志愿服务队伍扬起文明风帆。

如今,在衢城的街头巷尾洋溢着处处见“鲤”的温暖和感动。“牛奶盒、矿泉水瓶、报纸、塑料盒这些都属于可回收垃圾……”不久前,在柯城区衢化街道花径一村社区,“小锦鲤”志愿者们手拿垃圾袋捡拾绿化带及河道边垃圾,并进行分类投放。深秋虽有点微凉,但依然挡不住“小锦鲤”们热情似火的脚步。一年多来,我市紧紧围绕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核心目标,坚持市县联动、统筹推进,打造“衢州小锦鲤”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切实增强“小锦鲤”的社会知晓度和品牌美誉度,全面提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标准化、常态化、专业化水平。截至今年10月底,已累计招募“小锦鲤”文明实践志愿者35万人,服务时长达455万余小时。

同时,推出“衢州小锦鲤公益地图”微信小程序,将全市的文明实践站点通过手机端以地图形式实时呈现,搭建市民群众与实体阵地的线上互动平台,探索互联网参与、记录、评价志愿服务活动新载体,根据互动评分结果,优胜劣汰,清退一批服务差、资源缺、活动少的实践点位,以市民口碑倒逼阵地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活动质量,实现文明实践活动“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城市环境越来越美,市民素质越来越高,老百姓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市民主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成为光荣的“小锦鲤”。从“要我来”向“我要来”的转变,让有礼之风弥漫在空气中、浸透到灵魂中、体现在实际中。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诚信奖罚制度、开展专项治理、诚信宣传教育等是创文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今年5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打造“信用示范之城”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全面启动打造“信用示范之城”工作,力争到2021年,建成具有衢州特色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在一窗受理云平台中嵌入了“信用容缺受理”和“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模块,对于信用好的企业或个人,我市已有457项行政审批事项、1445份材料接受容缺受理,基本实现市管事项100%的容缺受理和地市级权限范围内全部审批事项的承诺替代。

据市营商办社会信用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以创建“信用示范之城”为契机,信用主体信息已有效归集。目前已归集整合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公共信用信息2000多万条,基本构建起包括公务员、教师、律师、导游、会计人员等在内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

今年8月,“信安分”正式对外发布,在衢州工作或生活且年满18周岁的衢州户籍人员及衢州市常住人员,都将拥有自己的城市个人诚信分,并可凭诚信分享受多种优惠和便利。目前,全市219万市民已拥有属于自己的“信安分”。

“信安分”即个人诚信积分,是指由衢州市信用衢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基于浙江省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及衢州特色指标构建的,通过衢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个人数据库开发的衢州个人诚信积分体系评分。

据了解,参加志愿者活动、荣获各级表彰或荣誉(如劳模、有礼之星、优秀工作者、慈善捐助)等都可获得相应分值,以便对联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柯城区银河幼儿园老师孙小颖先后荣获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省第二届人道救助“公益之星”、市中小学模范班主任等近十项省市级荣誉,还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慈善活动,她的“信安分”有近千分。“我觉得衢州能推出这样的举措非常好,既能鼓励大家多参与公益事业,又能从中获取一定的奖励。”孙小颖如是说。

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牵头起草的《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将于明年提交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讨论决定。

不少市民关注的问题都被写入了基本行为规范条款中,比如禁止从车辆中向外抛物;携犬出户束犬链牵引,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室内装修作业避免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禁止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公共场所,应当着装得体,禁止赤膊;星级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提供桌餐服务时应当配备公勺公筷;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停放……

《条例(草案)》明确了对多种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如针对城市犬类管理,除了要求“外出遛行的犬只应当束犬链、挂犬牌”,还规定“禁止将犬只拴养、圈养在公共场所”,如违反条例将相应增加罚则。同时,规定又比较人性化,违反者可通过参加社会服务,从轻、减轻或替代处罚。

《条例(草案)》共分为六章四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章鼓励与倡导,概括和列举了六类鼓励性文明行为和十九类倡导性文明行为;第三章基本行为规范,按照不同点位的表现,对相关不文明行为进行列举和规定;第四章促进与保障,明确了鼓励全社会支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政策;第五章法律责任,对部分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第六章附则,明确《条例(草案)》的施行日期。

《条例(草案)》把每年的9月28日设为“衢州有礼日”,并对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机关单位劳动者港湾等,设定表彰奖励、关爱帮扶制度。

从“小锦鲤”志愿者服务引领,到“信安分”的制度约束,再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积极推进,我市通过一环扣一环的文明创建,不断推动着文明从风景到风尚到深入人心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