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河长制这五年,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时间:2022-10-09 10:00:53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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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河长制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浙江省河长制工作有了全面的法律保障,浙江的河长制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运行新阶段!

优良的水质是浙江衢州最具代表性的金名片之一。自2013年推行河长制以来,衢州市自上而下建立健全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共1747名,实现了从大江大河到小微水体水域全覆盖,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净化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域岸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应,连续八年夺得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大禹鼎”、连续二年夺得“大禹金鼎”,治水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2019年柯城区河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实现了好水质。衢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劣Ⅴ类水体整治;出境水水质连续五年稳定保持Ⅱ类;12个国控断面、15个省控断面、21个市控断面、5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8个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实现5个“100%”达标,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水质。

打造了好景观。全市域开展“百江千河万溪水美工程”建设,高品质打造省级“美丽河湖”34条,累计长度344.85公里,“最美溪流”石梁溪、“黄金水岸”马金溪、“宋诗之河”常山港、“城市阳台”信安湖……让全域创建亮点纷呈。“衢州诗画风光带”又把“风景”铺成了“景区”,成为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最靓丽的风景线。

创新了好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水利部门牵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市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总河长令发布、河长办挂牌办公“全覆盖”。还积极探索形成了河湖长履职积分考核机制、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一些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确保河湖长“管、治、保”责任履行到位。

营建了好文化。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水文化,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河湖长”活动,在全省首创“蓝马甲”治水志愿者品牌,催生了以“跨境河长、骑行河长、巾帼河长”为代表的民间河长队伍蓬勃发展,衢州大众护水平台“绿水币”吸引20万群众参与巡河护水,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巡河护水的特色水文化。

拓宽了共富路。立足以治促转、快治快转,加快“两山”转化,让“美丽河湖”成为带富一方百姓的“幸福河湖”,一批水经济、水产业因水而兴、踏水而来,涌现出柯城鲟鱼养殖、龙游锦鲤养殖、开化清水鱼渔业产业和衢江莲花未来社区、常山东岸乡等“美丽水经济,富民新样本”的新样板,为共富建设注入强劲动能。(周强 陶红平 徐小明 任佳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