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6月1日起可“跨省通办”

时间:2023-06-02 14:01:31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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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于即日起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让在衢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不再为爱奔波。”6月1日,衢州市举行落实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衢州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徐晓冬等出席并回答媒体提问。

婚姻登记是确立或解除公民婚姻关系的行政行为,是社会关注的民生事项。5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浙江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徐晓冬介绍,根据国务院、民政部有关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部署,省民政厅《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与全省同步,于6月1日起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仅限内地居民结婚和离婚登记2个事项,暂不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此类事项的“跨省通办”。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照《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实行“全省通办”。

在申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如果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的内地居民,选择一方当事人浙江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除按照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

目前,衢州已通过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深化婚育户联办,配套婚姻登记档案智能化设备、强化业务培训,全域推进5A级婚姻登记场所创建、优化设施布局等,强化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的数据支撑、数字赋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打造特色优质服务阵地。

截至目前,完成全市国内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比对59.2万条。自2020年9月在全省率先启动婚姻登记补证工作以来,累计补领婚姻登记证7万余件,通过不断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推进减证便民。创新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模式,以“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实现“信息惠民”。

与此同时,依托衢州红礼堂、开化根博园等景观,将婚姻登记场所建设融入城市和景区建设发展,建成一批高颜值、高品质、高效率婚姻登记场所,满足青年婚恋需求。如,在鹿鸣山历史文化院街衢州红礼堂谋划创建5A级婚姻登记场所,融入“殿堂+古城+草坪+信安湖+喷泉”总体布局。

徐晓冬表示,通过全面落实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让符合条件的在衢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降低婚姻登记成本,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广大群众如需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可通过浙江省民政厅网站、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浙有姻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材料预审。(作者:吴镛 方金 郑桔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