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协委员潘光敬:建议在养老机构设立敬老警务室

时间:2024-02-27 19:25:00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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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敬

“近年来,辽宁、甘肃、福建等多地探索在养老机构试点设立警务室,创建特色警务室管理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治安防范,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我市学习借鉴。”2月27日,在衢州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光敬提出了关于在养老机构设立敬老警务室的建议。

据统计,截至2024年1月末,衢州全市共有104家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入住老人数量达4859人。其中,大部分入住老人都存在刚性照护需求,自理能力弱、残障或智障、对护理依赖性强,安全能力与防范意识差。

潘光敬认为,衢州市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问题。他表示,部分养老机构,尤其是农村敬老院,护理服务人员大部分是文化低、年龄大、反应速度慢、无法或很难处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少,精力有限,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纠纷调解、防诈骗宣传教育等方面同样专业性不足,单纯依靠内部人员难以实现机构管理和服务全面到位。

在多方调研并研究辽宁、甘肃、福建等地特色警务室管理模式后,潘光敬提出以下建议:

(一)设立养老机构敬老警务室。建议在综合考虑基层警力实际前提下,在若干大型养老机构试点设立敬老警务室,由机构所在社区民警驻点服务,日常主要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调解内部矛盾纠纷、采集易走失老人信息、开展防灾抗灾、防诈骗、自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既有助于保障养老机构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也能更好满足老人需求,为家人解决后顾之忧。

(二)完善敬老警务室工作机制。采取分层分类柔性办公,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参照已设立的其他警务室工作模式,完善值班值守和巡访制度。对设立敬老警务室的大型养老机构,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十一和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其他时间定期值班。对没有条件设立敬老警务室的养老机构,由片区民警定期赴养老机构巡查,及开展志愿服务等。

(三)凝聚多元工作合力。除公安部门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食品卫生监督等,也应经常深入养老服务机构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其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履行监督职责与管理职能,防患于未然。积极发动民间救援队、义警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社区民警开展养老机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力量补充、提供专业支持。

(四)强化机构能力培育。通过举办院长培训班,邀请公安民警授课等方式,强化养老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和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大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和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应急处置和服务工作水平,有效培育养老机构治安管理的内生力量。(作者:王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