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化:深化“情暖乡童”行动 护航成长助力“双减”

时间:2024-06-28 09:25:00 | 来源:中国网衢州 | 责任编辑: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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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高度重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行校园预防欺负、霸凌“2225”工作模式,深化“情暖乡童”行动,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助力“双减”落地落实。

一、建立“两支队伍”,增强师生法治意识。一是建立专业法治宣讲团。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4个部门选派62名专业法制工作人员组成法执法校长团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润童心·融‘绿’于法”专业法治宣讲行动。先后为全县94所中小学开展防欺凌主题讲座,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突出预防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组织开展“法润童心·融‘绿’于法”校园防欺凌宣讲主题讲座188场次,为全县39258名教职员工、师生普及校园防欺凌知识。二是建立家庭教育法治宣讲团。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以全县94个家委会为基点,组建起以校长(园长)、法治副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家委会成员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的934人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向35872名学生家长传授以“防欺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法律知识培训,帮助家长了解防欺凌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家校同心,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两个结合”,构建防欺凌安全体系。一是定期排查与纠纷化解相结合。不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师生的防欺凌专项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三张清单”,责任到人,各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判,及时化解,做到“纠纷不过夜,最多过一夜”。 二是畅通渠道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以浙江省心理援助热线、衢州市未成年人心理服务热线、衢州市“12330”心理援助热线、浙里办浙心晴、开化心理服务热线、青少年服务热线、“话姐姐工作室”等服务资源为基础,建立完善县级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培育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援助专业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面向家长、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沙龙系列活动。县司法局、县法院与县妇联在全县14个乡(镇)1个办事处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畅通家校社沟通渠道。公安部门结合监控视频“提档升级”项目,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布设人脸识别等动态感知、即时响应设备,提高实时预警防范和快速出警处置能力。欺凌事件发生后,校长要第一时间把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创新“两项活动”,筑牢学生安全防线。一是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县政法委牵头,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全面落实“护学岗”“高峰岗”制度,为城区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出动警力88名,配备单警装备、钢叉、盾牌等装备,在学校开学、上学放学、校园活动等人员、车辆聚集时段,通过机动布点、驻守巡查、疏导交通,全天候开展护校护学行动。做到白天见警车、见警察,夜间用警灯照亮学子回家路。交警大队民辅警还在学校周边十字路口、人行道开展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周围交通井然有序。二是开展观看防欺凌网络直播活动。全县各学校开通“腾讯课堂”网上直播,校长、法治副校长通过和学生直播间互动以及面对面的交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为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组织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共同收看“开学第一课”强化普及校园防欺凌知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逐步提升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

四、建立“五项机制”,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一是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核体系,加强学生教育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着力提高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行为失常、心理问题学生的排查和教育引导,会同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子观念,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打击“小黄毛”等社会不良青年。各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工作到岗到人,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校园学生防欺凌责任体系。二是建立教育惩戒机制。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三是建立长效考评机制。按照《学校学年度考核办法》“工分+排名”考核办法要求,对出现校园欺凌等重大安全事件的学校,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核减该学校模范、先进、师德标兵的数额。同时将校园欺凌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考核细则,对出现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全县所有中小学校的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宿舍等位置公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校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机关要快速受理、出警涉及中小学生欺凌的警情,对经调查属刑事案件的,动用一切优势资源快侦速破,避免引发次生案事件。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校对出现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所属乡镇(办事处)报告,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学生二次伤害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徐土根 应志恒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