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衢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衢州市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启动,筹资标准与2024年度一致,按1770元/人的标准执行。其中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590元,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180元,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则无需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贴。
会上介绍了当地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该类保险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该类保险自2016年开始试点,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至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
据悉,衢州市长期护理起步阶段实行低水平筹资,按照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定额筹资。其中,职工医保在职人员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45元,退休人员由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每年由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60元,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以上费用,从2026年1月份开始缴纳。
该保险保障的主要对象是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的衢州市的参保人员,经长护险的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衢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衢州市长护险服务方式包括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机构护理是指入住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其中,在医疗机构护理的,月护理服务标准不超过2000元,长护险基金支付70%;在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接受护理的,月护理服务标准不超过1800元,长护险基金支付70%。居家护理是指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居住在家里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失能人员享受规定时长的护理服务,护理机构每周上门服务须不少于6小时,每次服务时长为1-2小时。居家护理月护理服务标准不超过1400元,长护险基金支付80%。(作者:陈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