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衢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立法和施行情况。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
衢州市自2015年将海绵城市理念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来,坚持边建设、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更新编制海绵等相关专项规划21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管控文件14项,建立导则、规范、标准、办法等16项,基本构建起全过程、闭环式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
发布会上介绍的《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的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明确了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应当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划定《条例》的适用范围与职责分工,并对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该《条例》的施行将实现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从“有章可循”迈向“有法可依”。
值得一提的是,衢州的海绵城市立法具有后发优势,拥有规范一套全过程管理程序、设计一套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城市体检制度配套一份违法行为处罚清单四大特色,使得立法设计更具符合衢州实际,富有衢州特色。(作者:陈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