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衢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林农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月,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实施《衢州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衢州成为七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
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衢州市地处浙江省西部、钱塘江源头、浙闽赣皖四省边际,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林地总面积850万亩,森林覆盖率64.28%,是浙江省重要的森林资源富集区、森林生态优势区和林业产业集中区。
近年来,该地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先行示范总目标,力争到2027年,实现森林质量稳步提升、规模经营显著提高、强村富民明显增强,推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根本性重塑。具体包括: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30%以上,森林蓄积量提高到4400万立方米,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1000亿元,带动农民就业人数10万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林业收入突破1.5万元。
据悉,该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遵循“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以“股份合作、流转交易、利益联结”三点为举措,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林权流转收储共富机制和林权交易市场机制,借助国资收储、股份合作等形式在林农与经营主体间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民致富和产业发展”双受益。
该项改革的具体举措围绕加快林地流转、创新共富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富民产业、实施生态益民等5方面开展22条措施,在完善三权分置改革、创新林地流转收储平台、招大引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推进生态价值转化五方面先试先行。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未来衢州将坚持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改革目标,努力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山区林区共同富裕建设提供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样板。”衢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元玮表示。(作者:陈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