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在浙江衢州落地,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5-04-24 15:07:07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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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衢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衢州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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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聚焦残疾人社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旨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服务水平,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共二十九条,主要从康复服务、劳动就业、共富增收、交通出行、居家照护、文化体育等多个方面,对残疾人社会服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引,形成了一整套围绕残疾人自身需求的“全周期保障”立法规范。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职责与服务概念,《条例》明确了残疾人社会服务的概念和职责要求,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多元供给的工作原则,对各级政府、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同时,《条例》还围绕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智慧助残”应用,实现残疾人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二是促进就业与增收,以残疾人及其家庭共富增收为目标,《条例》多措并举构建就业服务支持体系,要求相关机构定期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学校、用人单位等提供培训;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体系,设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支持残疾人在新型领域就业,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加强残疾人庇护产品的推广和宣传,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

三是保障无障碍出行,《条例》规定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城乡公共汽车,明确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使用,并对非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提供办证服务,并根据情况设置专用停车位;规定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

四是多元主体参与服务,围绕上门评残、提供辅具、发放补助、家庭病床、照护服务、心理健康、居家环境提升、景区免费开放等方面,《条例》进行了详细规定,形成政府、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服务体系。同时,特别规定公共图书馆为盲人阅读和盲文打印提供服务,并在发布会现场展示了《条例》盲文版。

五是加强助残场所与队伍建设,《条例》对助残场所的硬件建设、布局要求,以及工作人员入户访视、服务机构人员职业规范、志愿者组织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乡镇、街道至少建立一家残疾人之家,县域范围内至少建立一家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每季度一次对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为残疾人社会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衢州在助残实践中成效显著:建成128家“残疾人之家”,累计培训残疾人超7000人次,助力2.2万余人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形成“培训-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模式,为条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衢州残疾人服务从政策推动向法治保障升级,通过“小切口”立法破解多元需求痛点,推动残疾人在就业、出行、生活照料等领域获得更精准保障,进一步凝聚全社会扶残助残合力,助力残疾人共享共富成果。(作者:陈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