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布两项城市管理新政 优化市容与停车服务惠及民生
12月25日,衢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城市管理最新政策有关情况。

据悉,发布会中解读的两项政策分别为已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修改《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文简称《市容条例》),以及将于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的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最新标准。两项政策分别聚焦市容环境“整体提升”与交通秩序“关键疏导”,形成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市的“组合拳”。
据介绍,《市容条例》在此次修改中,将原四十条条文精简为三十六条,涉及删除、新增、修改三类情形。在管理体系上,删除“城市管理协调机构”表述,明确市、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将“智慧城管体系”调整为“智慧管理体系”;在执法机制上,规范部门名称表述与执法权属,避免职责交叉;在市容管理上,新增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要求,规范季节性便民摊点经营,调整架空管线、井盖安全管理等罚款标准,强化大型户外广告监管;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制度,明确政府、单位及个人责任,规范收集运输要求并设定罚则;优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此外,删除了与上位法重复、依据已修改或被专项法规涵盖的条款。
受到市民广泛关注的新停车收费标准则以“分区分类、合理定价、提升周转、动态调控”为核心思路,实施系统性优化。收费区域从二类调整为三类,一类区域范围扩大;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道路停车统一从15分钟延至30分钟,公共停车场按区域分别延至30分钟、45分钟和1小时;缩短计费单位至30分钟,实行“短时停车降价、长时停车加价”机制,调整部分区域收费时段,设置单车单次封顶价,最高收费较现行标准下降7元;优化公立医院夜间收费,标准降至2元/30分钟。同时,新增国有城投(交投)投资停车场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经营者制定优惠措施,并细化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此外,衢州市还将通过更新停车管理系统、替换现场价格公示牌、多平台开展政策宣传等措施,保障新停车标准平稳落地,确保衢州市城控集团运营的11831个公共停车收费泊位将精准适配新规要求。(作者:陈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