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2月10日起开启消费抽奖福利
消费作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器”、民生福祉的“温度计”,2月6日,衢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有奖发票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近日,衢州市成功入选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的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成为全国50个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浙江省此次入围的四个城市之一,此次入围试点城市,既是国家对衢州消费环境、税收管理、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充分肯定,更是当地推出的一项重要惠民利企举措。
本次衢州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7月31日,相关线上平台将在2月10日同步正式上线。试点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与市民“衣食住行”紧密相关的民生领域,参与范围为个人消费者在此期间,向衢州市注册登记的上述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且本活动仅限数电发票参与,发票开具时间需符合活动范围,受票主体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
个人消费者消费付款时,向经营主体索取符合票面金额的数电发票后,通过支付宝、云闪付、三衢客户端APP完成实名认证,上传发票并经核验通过,即可参与抽奖活动,活动明确每人每月参与发票数量不超过40张,一张发票全渠道所有抽奖平台仅可参与一次,单张发票奖金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为了让市民充分享受福利,此次有奖发票活动设置了即时抽奖、定期大奖和终极幸运大奖三类奖项,奖项设置丰富、中奖率可观。其中,即时抽奖在消费者上传发票核验通过后即可参与,为小额返现抽奖机会,可获得5-99元额度不等的实时红包奖励,总体中奖率约 70%;定期大额抽奖自2月10日起每月举办1期,共6期,每期设置四等奖7000名、奖金200元,三等奖4000名、奖金300元,二等奖1500名、奖金500元,一等奖500名、奖金700元,特等奖10名、奖金2万元(税前),若2月首期发票总张数未达到20万张,奖项名额将按比例分配,后续各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奖项名额、奖励等次等设置;在第六期活动结束后,所有参与票据将统一参加“终极幸运大奖”抽奖,共设2个中奖名额,中奖者可一次性获得奖金10万元(税前)。
在奖金兑付方面,本次活动兼顾便捷性与规范性,即时抽奖奖金以现金红包形式发放,可直接提取至支付宝钱包或银行卡;定期大奖经审核公示无误后,奖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红包形式发放至中奖者账户;特等奖、终极幸运大奖中奖者,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消费发票等材料,在开奖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兑奖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审核无误后奖金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兑付,上述两项大奖中奖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单位在发放奖金时依照相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同时,衢州还将同步推出一系列特色促消费活动,丰富春节消费市场供给,其中包括以古城景区为核心的“马年迎春·衢州‘送’礼”春节系列活动,以全市18个片区组团村为中心的“邀你一起来过大年”活动,深挖下沉市场消费潜能;以“新春马上跑”等衢跑系列活动为抓手,扩大群众体育的辐射带动效应;以年味年礼为主题,举办四省边际供销年货市集等活动,为广大消费者送上独具地方特色的“年味、年货、年礼”。(作者:陈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