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发布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工业园区评价办法

时间:2021-09-15 15:30:24 | 来源:中国网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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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立绿色低碳工厂、工业园区分级培育机制,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衢州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近日,衢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衢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 《衢州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价办法(试行)》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低碳工厂:1.申报主体为在衢州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2.企业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包括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失信行为记录;3.企业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低碳工厂管理机构,有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建设的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开展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4.企业有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5.企业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B类及以上。

据悉,绿色低碳工厂实行分级提升。县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评价依据为《衢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导则》。

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企业,按照《衢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导则》的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将衢州市绿色低碳工厂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电子版)报辖区经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绿色低碳工厂自评表、绿色低碳工厂自评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评定实行分级培育建设工作,根据企业绿色化发展程度,将绿色低碳工厂划分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4个评价等级,按梯级分级推荐。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按照《衢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办法》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评价得分为85分(含)以上。其中,基本分(100分)=基础设施(20分)+管理体系(15分)+能源与资源投入(8分)+产品(12分)+环境污染排放(20分)+绩效(25分),附加分15分。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五年组织一次复审。接受复审的市级绿色低碳工厂须对近五年来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绿色低碳工厂自评报告报当地经信部门初审,通过初审后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对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开展抽查。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会撤销其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称号: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2.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3.未按要求参加复审或未通过复审的;4.其他应予撤销资格的情形。

而需要申报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则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高新区)、特色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的园区管理机构;2.园区应以生产制造为主要功能,工业产值(增加值)规模占比超过50%,四至范围明确;3.国家和地方绿色环保、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近三年无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要求;4.园区应当建有污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等环保处理和安全生产等基础设施,并正常运行。有化工产业的园区必须建有污水处理设施;5.园区重视绿色发展,有开展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的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履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指导园区内企业建立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有下步推进绿色低碳工厂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绿色低碳工厂占到一定比例。开展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按层级提升。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价依据为《衢州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价导则》。

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的园区,按照《衢州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价导则》的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将衢州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自评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电子版)报辖区经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指标符合性评价、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自评价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定实行分级培育建设工作,将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按市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级。 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衢州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评价办法》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上年度评价得分70分(含)以上。

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五年组织一次复审。市经信局对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开展不定期抽查。

如果企业发生以下情况,则撤销其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资格:1.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2.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3.未按规定参加复审或未通过复审的;4.其他应予撤销资格的情形。(作者尹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