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10月14日发布 明确老年人子女护理照料时间等内容

时间:2021-10-15 15:34:50 | 来源:中国网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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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明确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护理照料时间等内容,对提升衢州市养老服务水平具有很强的引领推动作用。

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了《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保障激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四十六条。

《条例》对衢州特色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顶层设计,更加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四方面的养老责任和互补机制,构建了“以家庭为基础、村(社)为依托、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明确了各部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责,界定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不同层级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鼓励子女所在单位给予其护理照料时间,独生子女的护理照料时间每年累计15日、非独生子女的护理照料时间每年累计10日,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此外,《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及措施,如新建住宅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集中配建;在500米服务半径内,可以将多个住宅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制订一系列配套文件,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数字化改革,为老年人提供更为快捷便利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切实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郑菁菁 胡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