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产业振兴!浙江江山发布“工业新政十条”

时间:2022-02-19 08:25:00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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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2月18日下午,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政府召开“争当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排头兵——江山市工业新政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工业新政十条”),对“江山市工业新政十条”进行详细解读。

▲美丽江城全景图

江山地处浙闽赣三省交界,是浙江省西南门户,素有“东南锁钥”、“入闽咽喉”之称。区域面积2019平方公里,人口61万。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5.75亿元,增长8.5%;财政总收入42.6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3亿元,分别增长21.9%和20.3%。近三年两夺浙江省山区26县发展实绩考核第一名。

▲江山经济开发区

江山是浙江省老工业基地、首批20个工业强市建设试点县之一,工业基础扎实,发展势头强劲。现有规模以上企业381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83家,10亿元以上企业5家,主板上市企业2家,江山欧派是全国木门业的“第一股”。近年来,江山重点培育智慧能源装备和时尚门业智能家居两大重点产业,以及数字消防、健康生活、新材料三大产业。

▲江山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永平

江山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永平表示,此次出台的“江山市工业新政十条”,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要求,重点聚焦企业亩均效益、产值规模、技改投资、智能制造、科技创新、挂牌上市、绿色低碳、品牌质量、产业人才、企业获得感十个方面,将加快转化为稳增长的强大动力,为重振江山工业雄风,争当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更大贡献。

“江山市工业新政十条”详解:

第一条 大力推动企业亩均效益跃升。我们对综合贡献300万以上且亩均综合贡献首次超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授予年度“亩均效益之星”荣誉称号。在全市营造企业争当“亩均英雄”的氛围,破解土地利用率低、亩均效益低的发展“堵点”,引导广大企业提升亩均效益。

第二条 大力推动企业产值规模登高。我们对产值首次突破100亿、50亿、30亿、20亿、10亿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实现升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月度升规奖励20万元,年度升规奖励12万元。鼓励企业上台阶提升发展,这也是落实中共江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实施“1122”培大育强工程的政策举措。

第三条 大力推动企业技改投资增劲。技改投资是工业经济发展后劲的直接体现,引导企业“全力抓技改”。我们对本地企业技改项目与市外新引进项目一视同仁,项目的地方综合贡献超基数部分给予前三年100%、后三年50%的奖励。同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因技改投入大、短期效益不明显的给予三年免征房产税扶持政策,据测算2022年将减免房产税2000多万元。

第四条 大力推动企业智能制造赋能。智能制造是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的主抓手,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对智能制造项目继续实行全省最大力度的补助,即设备投资补助15%、软件投资补助50%,其中智能工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设备投资补助提高到2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对按照“工程样本”示范、“合同样本”模式开展的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改造费用50%补助。对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企业应用5G、云服务,给予3年服务费用30%补助。

第五条 大力推动企业创新活力迸发。研发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首要保障,新政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补助力度,根据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总量、增速和占营业收入比重等情况,分别给予企业投入总额3%到8%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可补助500万元。我们还单独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用于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智能化专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专项、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专项。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最高奖补500万元。对国内、省内首台套给予1:0.5配套奖励,省级工业新产品每个奖励10万元。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举办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工业设计人才培训。对国内、国外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最高奖励3万元,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5万元。

第六条 大力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腾飞。这条根据新三板改革和北交所设立的新情况对原有政策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对新三板创新层和北交所上市加大奖励力度。完成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奖励300万元,完成北交所上市,与上交所、深交所享受同等500万元奖励。同时对完成股改的拟挂牌上市企业,设定了5年的地方综合贡献奖励政策期限,可以说,我们上市综合政策力度在全省是居于第一梯队。

另外根据北交所精准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的定位,大力培育后备企业,对列入我市专精特新(雏鹰)培育库的企业,其地方综合贡献超基数部分给予50%奖励,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10万元。

第七条 大力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绿色低碳既是社会责任,也是企业今后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引导企业实施绿色改造项目,按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8%补助,新列入省级及以上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等绿色体系创建名单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列入国家级加倍奖励。获评国家、省“能效(水效、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获评省节水型标杆企业、节水型企业(含水平衡测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张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第八条 大力推动企业品牌质量提升。支持企业提质量创品牌畅渠道,对通过行政途径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争创省政府质量奖的,在省奖补的基础上最高再奖励10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展位费补助50%。

第九条 大力推动企业产业人才汇聚。聚焦企业普遍关切的产业人才引留难问题,从三个方面给予支持解决:一是首次出台大力度住房补贴政策,全面覆盖企业需求量最大的大中专蓝领技工,新引进全职来江在城区无住房的,5年内,博士每月补贴4000元、硕士每月补贴3000元、本科每月补贴2000元、大专技工每月补贴1500元,中专技工每月补贴1000元。二是创业绿卡持有人、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投资者、外来员工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三是新建产权式匠星公寓1200套以上,限价销售;新建园区企业职工宿舍3800套以上,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园区内新兴产业项目自建生活配套设施,行政生活设施用地占比上限可从7%提高到10%。

第十条 大力推动企业家创业创新争先。一是“厚爱三分”,提升企业家幸福感。为企业家提供高端培训,对创业绿卡持有人提供免费优质健康体检服务,同时市内国有景区免费游,常用车市内公共停车位免费停。二是“容新容错”,保护企业家创新精神。对企业家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教育和纠正为主,不纳入联合失信惩戒范围;对股改上市过程中的历史问题予以理解宽容,帮助纠正补正。三是“首违不罚”,提升企业家安全感。执法部门将审慎宽容执法,规上企业首次发现一般性问题的,实施行政告诫,并帮助企业及时整改;拟挂牌上市企业、雏鹰雄鹰培育企业存在较大问题的,须报分管副市长后再作出妥善处理。(作者 张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