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会员崔振武:文化娱乐业“摆渡人” 14年调解近千起案件

时间:2022-06-14 13:25:00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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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喘口气了。”日前,一件涉及全市32家娱乐场所点播歌曲版权侵权(未经授权使用)的官司以原告撤诉结案,走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大门的民进衢州市文旅支部主委、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崔振武一脸轻松、满面笑容地说。

崔振武表示,今年年初,7个“小权利人”(指个体音乐作品权利人)向市中院起诉以上32家协会会员单位涉嫌侵权,要求每家娱乐场所赔偿1万余元。因疫情原因,该案于5月中下旬进行了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崔振武代表娱乐业协会向法官提供了娱乐场所已经向“音集协”(全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缴纳了点播音乐版权费的相关证据和事实。原告代理律师提出,“音集协”并没有获得委托人的音像作品版权,娱乐场所向客人提供的点播服务中包含委托人拥有版权的歌曲,属于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尽管各执一词,但经过坦诚沟通,最后达成了庭前和解,由被告32家娱乐场所经营者向原告赔偿3500元,原告委托律师进行了撤诉。

该案件并非是崔振武作为市中院特邀调解员参与的首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早在2006年,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音集协,同时也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委托,代表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点播音乐版权费。同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将收取卡拉OK每包间每天12元的歌曲版权使用费,该费用由音集协代为收取。此后,各地卡拉OK场所便不时收到著作权侵权起诉,崔振武自此走上调解之路。

崔振武至今还清楚地记得,2008年,自己第一次作为市中院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是市本级20余家娱乐场所经营者与音集协的矛盾,当时会员情绪比较激动。“初出茅庐”的崔振武一方面从法理情上给会员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地与音集协等沟通,成功降低了缴费标准,得到了协会会员的点赞。此后,衢州娱乐场所与音集协的签约率一直在全省排名前列。协会在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下,与小权利人的矛盾也得以缓和,会员单位正常的经营活动得以进行。

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崔振武共为会员调处了近千起涉及歌曲版权的矛盾纠纷,2019年,他被省高院评为知识产权案优秀调解员,2020年受邀参加了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办的“涉KTV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判实务问题”研讨会,并介绍经验做法。

在为协会会员调处矛盾的同时,崔振武还带领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市文旅局开展自查清理违禁歌曲,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联合公安及属地派出所组建流动保安队,加强治安防范巡逻,带领会员单位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禁毒知识竞赛;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消防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能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衢州市文化娱乐业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会员从2007年市本级的30多家发展到现在全市8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6000名。“比以前更忙了,除了协调处理协会的事,更多精力要投入建言献策工作中,为全市文旅事业发展建诤言、献良策、出实招上,认真履行民进会员职责,争取双岗建功。”崔振武表示。(作者 吴镛 王小俊 黄咏梅)